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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题材”文艺创作漫议

1999-08-19 来源:光明日报 张德祥 我有话说

近些年来,“历史”成为文艺创作中的一个重要的“题材”对象,成为拓展艺术思维的一个深广空间,这一点尤其体现在长篇小说与长篇电视剧的体裁上。可以说,数量可观的“历史题材”作品构成了近期文艺创作繁荣局面的一个重要方面。那么,艺术目光向“历史”的投射,人们要从历史中追寻什么,一串串的历史故事与历史人物对艺术创作意味着什么,历史存在与艺术创作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历史题材文艺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向人们提出了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理论思考,也许不是多余的。

很显然,历史是我们先人走过的历程,也是先人留给我们的一份遗产。但是,这历程与遗产除了留在文字记载的史籍典章及地下发掘的遗迹中之外,在时空中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至于先辈们的音容举止,更是与时俱逝。几堆白骨、几块陶片、几行文字,还有那风雨剥蚀的残垣断壁,显示了当年的风云际会与喜怒哀乐,昭示着先人们曾经的生活。历史题材的文艺创作,尤其是影视历史剧的“拟真”拍摄,可以说都是以艺术的方式使消逝了的时空与人物通过文字、舞台、屏幕得以“复现”,都是对历史的一种具象化叙述,尤其是那些以历史上实有的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的作品,更是如此。当然,这种历史叙述并不完全等同于历史学家的历史叙述,而是对历史的一种艺术叙述,它包含着艺术想象。因此,如何处理好历史事实与艺术想象的关系,就成为历史题材文艺创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地认识“历史”与“艺术”的关系,对于历史剧来说,也就是正确理解“历史”与“剧”的关系。

历史是曾经发生过的“存在”,是一种不以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而历史剧是对历史的一种叙述,是以史实为依据的艺术创造。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历史存在是第一性的,而对于它的叙述是第二性的。如果说对历史的叙述存在着“史学”叙述与“文学”叙述之分,那么,无论哪一种叙述,都不能不是源于历史“本体”———原本的、客观的存在。历史剧是依赖于历史存在而创作的,没有历史,也就无所谓“历史剧”。这就使“历史剧”、“历史演义”文学先天地受到“历史事实”、“历史环境”、“历史条件”即“历史”的制约,它不可能超越历史的客观性与历史条件的可能性而天马行空地“想落天外”,相反,艺术想象的“天马”始终受到历史之缰的牵制,只能是历史的客观规定性与可能性中的艺术创造。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历史题材的文艺创作必须把历史当作“历史”来对待,必须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创作,而不能把历史当作一块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当作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灰姑娘”而在“历史”的面目上胡涂乱抹,以至于把历史的基本史实搞得面目全非。事实上,历史有它本来的规定性,有它自身的价值逻辑与发展规律,即,有它自己的“尊严”。如果蔑视了、忽视了历史老人的“尊严”,就可能对历史构成“伤害”,就可能以意为之,甚至不惜歪曲、杜撰、编造“历史”,以假乱真、以逞快意,而离“历史”已经很远了。历史剧离“历史”而去,失去的不仅仅是历史,更重要的是历史本身所蕴含的历史内容与文化含意。因此,不尊重历史的结果是被历史所抛弃。

所谓“历史剧”、“历史小说”,就是“历史”在“剧”或“小说”中的一种存在,是“历史”与“艺术”、“史”与“诗”的两种内在规定性的和谐统一。严格说来,史学与文学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它们的相通之处恰恰在于对“真”的共同追求,只不过史学是通过对史料的考证、考据的科学方法叙述历史上曾“有过”的“本来”的真实存在,而艺术家则是建立在对“已有”的、“本来”的历史存在的感受上通过艺术的想象方式复现历史的真实形态,所以“历史”与“艺术”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艺术家与史学家也不存在根本对立,相反,倒有殊途同归、异曲同工之处,此所谓“文本同而末异”。因此,真正的艺术想象功能并不是悖离历史真实的一种途径,相反,它是通过艺术方式达到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相统一的一种途径,虽然这里的“真实”也许未必就是历史上曾“有”的史实,但它却应当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历史环境中及人物性格基础上完全可能“发生”的。所以,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名著《诗学》中说过,历史学家“描述已发生的事”,而诗人则“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所谓可能发生的事,不是超历史和无条件的,不是对“历史”的悖离,而只能是当时历史情境中“可能发生的事”,是“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这“可然律或必然律”就包含和体现了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的要求。因而历史剧的创作,只能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在不构成歪曲历史本来面目的前提下,可以有艺术的想象和虚构,通过合情合理的、真实可信的、合乎于历史环境、历史规律及人物性格内含的艺术想象达到对历史真实的再现与人物性格的表现,也就是说,艺术虚构与想象必须是符合于历史规律、历史可能性的虚构和想象,只能首先尊重历史,才能实现对历史的审美观照,只有历史主义的态度,才能完成对历史的审美把握。这就不难理解亚里士多德为什么强调指出“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受到严肃的对待。”在亚氏那里,“写诗”是对“艺术创作”的指称,那么,对于历史题材的文艺创作活动来说,其艺术态度的严肃性,即,“更受到严肃的对待”就更是不言而喻的。近年来历史题材文艺创作的繁荣,出现了许多有一定历史内容含量的优秀作品,如历史小说《少年天子》、《金瓯缺》、《大渡魂》、《戊戍喋血记》、《曾国藩》、《白门柳》、《雍正皇帝》等等,影视历史剧如《三国演义》、《武则天》、《东周列国》、《商鞅》、《红河谷》等等,这些作品以艺术方式展示了某一段历史的真实形态,创造出了生动的艺术形象,表现了历史题材文艺创作中尊重历史规律、尊重艺术规律的主流倾向,表现了文学家、艺术家在新的历史时代对历史的反思与解读、发掘与阐释的探索。同时,也应当看到在历史题材的文艺创作中,也存在着一种“调侃”、“游戏”历史的倾向,存在着把历史仅仅作为“玩偶”而“取乐”的对历史不负责任的创作态度,或是抱着以杜撰与捏造史实为“创新”的哗众取宠、耸人听闻的目的,或是抱着完全把历史作为一种文化消费而极尽搜奇猎僻的目的,把严肃的、甚至是严酷的历史存在游戏化,使历史题材完全丧失了应有的“历史性”,使历史规律与历史内容的价值在游戏化中被解构一空,很显然,这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历史虚无主义的“创作”倾向,它不仅表现了对历史的不负责任,而且表现了对艺术的不负责任。

在这里,我们必须把“游戏历史”、“调侃历史”、“解构历史”的倾向与“历史喜剧”严格区别开来。“游戏历史”与发掘历史本身的喜剧因素、以喜剧的方式表现历史中的喜剧事件及人物是两回事,是艺术态度与艺术方式的区别。真正的历史喜剧是对历史本身的喜剧性因素的发掘与再现,是对历史人物的喜剧性格的把握与表现,是喜剧性的内容决定了喜剧的形式与风格,它与那种“游戏历史”的所谓“创作”风马牛不相及。二者的区别在于,历史喜剧是历史本身的喜剧性因素决定的,是内容派生的艺术方式与艺术风格,是从历史出发的严肃的艺术创作;而“游戏历史”是从自己的主观愿望出发而不顾及历史的客观性,是把历史过程完全看作游戏而随意“支配”历史、拿古人“开玩笑”的一种恶作剧,是主观好恶假“历史”之名而最终达到戏弄历史的极不严肃的“游戏”;因此,必须把二者严格区别开来。究竟是以悲剧的形式还是以喜剧的形式表现历史,要由所表现的历史内容、历史人物的具体的悲剧因素或喜剧因素来决定,而不是由创作者的主观好恶或趣味来决定,这就决定了无论是历史悲剧还是历史喜剧,其艺术态度都必须是历史主义的、严肃的而非游戏的。“游戏历史”的所谓“创作”,是非历史主义或反历史主义态度在历史题材文艺创作中的一种表现。在50年代初期,中国文艺思想界曾针对把古人“现代化”的倾向、针对把今天的意念强加于历史的非历史主义的倾向,展开过一场学术讨论,50年代中期又针对历史剧创作中的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问题展开过学术争鸣,都对克服历史题材文艺创作中的非历史主义倾向和历史虚无主义态度起到了积极作用。在90年代,这种非历史主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游戏历史”的态度,表现在“玩文学”的态度中,这种态度,无疑会对历史题材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历史题材的文艺创作,不是简单地对某段历史故事的叙述,也不是对历史人物的随意描写,虽然历史上的人与事都与时俱逝,但并不构成后辈随心所欲地支配历史、摆布古人的理由,并不能让古人纯粹变成“演员”来满足今人的“娱乐”需要。拿古人作“开心”之用,是对“古为今用”的片面理解,也是对艺术功能的片面理解,表现了商业消费观念在艺术观念中的渗透。事实上,无论处于怎样的时代背景与文化背景下,历史题材的艺术创作,都要求创作者首先作历史的“学生”,老老实实地走近历史,进入历史环境、氛围、事件及人物的历史处境,感知、体验、理解历史,只有感知和理解了历史,才能把握住历史脉络与人物命运的内在联系,才能进入真正的艺术创造。如果说描写现实生活的作家必须深入生活,只有获得生活体验的积累才能进入创作,那么,一个描述历史的作家则必须“深入”历史获得历史感知与理解才能进入创作。在这里,“历史”之于创作的意义如同“生活”之于创作的意义一样重要——历史不过是已经成为过去的“生活”,而生活也无非是还活着的“历史”。这就是说,创作者必须首先懂得历史,即使不能达到历史学家那样对历史的专门研究,但绝不能以对历史的一知半解为荣,更不能以这种无知与历史“开玩笑”,否则,最终会受到历史嘲笑。艺术创作规律表明,不能真正进入历史,既不能获得作为创作基本素材的史实,又无法获得驾驭素材的史识,也就不可能真正通过艺术手段发掘出恩格斯所说的“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因为根本没有“意识到”,所以,对“历史内容”的表现就无从谈起。这样,对历史的叙事就难免变成缺乏历史血肉、缺乏历史生命活力的故事讲述,也许故事不缺乏热闹,但热闹得空洞苍白;故事固然曲折,但曲折得如同枯枝败叶一样没有艺术生命。真正的艺术作品,并不是靠历史之外的人为匠心编织故事,而是依靠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驱动叙述,是历史内在生命的自然演进,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矛盾运动与人物性格的必然结果。

人类的历史,又是人类的精神文化发展史,二者互为表里。因此,应当说文化精神是历史的灵魂,历史是文化精神的外在显现过程,正如人的行为是人的精神灵魂的显在表现一样。那么,历史题材的文艺创作,就不仅仅是叙述显在的历史故事,历史情节,而且还在于对隐而不显的历史的灵魂的审视,对历史深处的文化精神的追寻——是怎样的文化精神凝聚着、支撑着、推动着我们这个古老民族从昨天走到今天?古人或趔趄或激越的足迹为后人昭示了怎样的文化价值选择?古人或磊落或苟且的身影为后人留下了怎样的人性启示?如果说历史题材文艺创作是今人与古人的一种对话,是今天对昨天的一种反思,那么,就不能不从历史中汲取文化智慧,辨善恶之分、明兴衰之道、察治乱之理,就不能不向历史长河中追溯我们这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强不息、奋发不已的文化精神。历史不只是一堆废墟,更是一条长河、一眼深井、一座矿藏,其中固然藏污纳垢,显示着人性的狭隘丑陋一面,但同时又潜藏着人类之所以进化的激情与动力,显示着人类对愚昧、野蛮、丑恶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显示着人类追求进步的文化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历史题材文艺创作,如何通过历史的故事情节发掘出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精神传统及其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创作者对历史规律、历史智慧的感受,对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的把握,就不是可有可无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历史题材文艺创作对创作者的历史知识、文化积累、艺术准备等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认识到并满足这种要求,是真正创作出深邃、磅礴、丰厚的史诗性作品的前提,简言之,史实、史识是史诗的前提,历史内容、文化精神是艺术创造的前提。

历史是被时间尘封了的一种客观存在,是我们之前人类的存在过程。历史缄默不语,而对历史的叙述从来就存在着两种方式,一种是史学的叙述,一种是文学的叙述。在史学的叙述之外,之所以还存在着一种文学的叙述,就在于前者并不能取代后者,后者的形象性,更容易使历史叙述获得生动性,也更容易接近文化史与心灵史,使历史在艺术创造中“再现”,使古人在艺术形式中“复活”。如果说历史是一面镜子,以古鉴今;那么,文学也是一面镜子,以虚映实,以心映史。历史题材文艺创作一身兼二镜的功能,岂是“游戏”哉?中国有着悠久古老的历史、深邃丰厚的文化,客观上构成了文艺创作的一座巨大矿藏,当然,也为开掘这座矿藏的艺术家的素质提出了挑战。站在世纪之交的时间高度,站在从古老向现代蜕变的历史关口,回眸浩浩荡荡的历史波澜,无疑会激起艺术家的浩茫诗绪与艺术勇气。可以相信,历史题材文艺创作将会把中国历史长河中奔腾不息的文化精神发扬光大。先人留给后人的遗产,也许只有精神智慧是不朽的、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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